我們提供銀行帳戶資訊方便您轉帳匯款,匯款帳戶資訊:
銀行名稱: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
帳號:023540312837
戶名:伊淮鈺
線上訂購訂單送出後,我們將會主動與您聯繫,待訂單內容及付款資訊確認無誤後,訂單才算成立,並且請於訂單成立後三日內完成匯款;連續假日以及國定假日都沒送,年節依照矯正署開放時間寄物。
可以。
匯康會客菜的訂購表單可指定日期與時段,或來電訂購時直接告知即可。
蔥爆牛肉、紅燒魚、鹽酥雞等重口味菜色都是匯康會客菜賣得很好而且備受好評的品項,提供給您參考。
若您不方便親送,匯康會客菜提供代客寄菜的服務,可幫您直接將訂購的菜餚寄送至監所,訂購時請於表單備註寫明或是來電告知也可以。
代寄費用為100元。
- 送入飲食,種類以菜餚、水果、糕點及餅乾為限,並應經檢查後始可送入。
- 外界送入飲食,被告每日一次、受刑人每三人一次,每次不得逾二公斤。但經機關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 外界送入飲食之方式,以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送入為限。
- 送入飲食處理之原則如下:
(1)送入之飲食有損收容人健康、夾藏違禁品、妨害機關紀律者,不許送入(例如各種含酒精類食物或燉中藥或未經煮熟之食物)。
(2)送入之飲食為茶葉、結晶狀或含有粉狀食物、流質食物及冰凍食物,不許送入。
(3)送入之飲食經客觀認定係無法檢查或檢查後產生質變或無法再食用之飲食,不許送入。
(4)送入之飲食為未切(剁)之魚、肉類或長條狀莖管類蔬菜,不許送入,但由送入者剁塊、切塊、切片、切段後,可准予送入。
(5)未去殼之海鮮類或堅果類食品,不許送入,但由送入者去殼後,可准予送入。
(6)未開罐之罐頭類食品,不許送入,但由送入者開啟另裝於透明塑膠袋,並去除湯汁後,可准予送入。
(7)未經切開或剝開之水果,不許送入,但經切開或剝開後,可准予送入。
(8)檢查過程將破壞原有外觀或口感風味之食物,不許送入,但經告知檢查方式及可能結果後,仍堅持送入且同意接受檢查者,可准予送入。
(9)送物時請勿挾帶違禁(法)物品,以免涉及刑責。